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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期间三师社保经办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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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共抗疫情

关于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期间三师社保经办机构推行“不见面”服务的通知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三师社保经办机构推行“不见面”服务的工作模式,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减少社保大厅现场办事次数及人员流量,从源头上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征缴业务办理事项

(一)已签订三方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企业单位,每月18日之前继续网上申报增减人员,核定缴费,资料拍照上传。未开通网上申报参保企业单位,请电话联系师社保局征缴部(联系方式附后)。

(二)师直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于每月15日之前联系师社保局征缴部(联系方式附后),办理增减员变动,核定缴费,无需至经办大厅,团场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请与各社保所联系。

机关事业单位。

(三)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参保人员可登录手机小程序“*税务社保缴费”,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网上自助缴费业务。新增参保人员电话联系师社保局征缴部(联系方式附后),纸质版资料待疫情缓解后交至社保大厅。

(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可将转移资料通过传真或者邮寄方式办理,传真号码:-,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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