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喀什技师学院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自聘)人公告
2.*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年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喀什技师学院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自聘)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喀什技师学院由*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府批准成立,为地区行*公署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业务由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为公办全日制技工院校,主要培养中级工、高级工和预备技师等技能型人才,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学院位于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中亚北二路号。
学院立足喀什地区,面向*维吾尔自治区和全国,为国家、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坚持依托喀什地区产业结构布局,以机电制造类、现代服务类专业和民族餐饮类为主体,在彰显专业特色的同时,协调发展各相关专业。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融“教、学、做”为一体,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援疆省市的大力帮扶下,年5月升格为技师学院,学院发展迈入新阶段。按照地委决策部署,年达到万人办学规模。现面向全国招聘*治合格、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过硬的专业技术教师。
二、招聘人数
学院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专业教师招聘程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名教师。
三、招聘对象、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2.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各类技能竞赛获奖选手。
(二)招聘条件
1.*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的路线、方针、*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审有关规定;
2.已取得或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各类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
3.应聘人员为少数民族,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4.教师资格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无教师资格证的历届生须在正式上岗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员优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具有两年以上企业从业经历者优先,有从教经历者优先,有专长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7.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受刑事处罚、行*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障
1.聘用教师享受学院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工资按照《喀什地区四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研究生月应发工资元;本科学历、预备技师(技师)、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月应发工资元;大专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月应发工资元。在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喀什地区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3.在住房分配、年度考核与考勤管理等其他方面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4.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评聘与在编人员相同。
5.学院提供住宿。
6.学院与个人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7.签订合同后享受同等条件下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在学院编制允许条件下,结合个人意愿,经学院考核,优先入编。
五、招聘岗位
详见《年喀什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自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调档及*治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喀什*府信息网、喀什地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