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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四批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享受稳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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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策延续实施工作,切实降低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同时加强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策措施的通知》(兵人社发〔〕54号)精神,兵团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策。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单位及其职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经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结合已获取企业银行账号信息情况,第四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喀什中水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家,拟发放稳岗返还金额共计16.4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7日至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企业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向上述企业发放稳岗返还。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但尚无法获取企业银行账号信息的企业及其他社团组织,应于12月底前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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