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生产建设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兵团警校)年度教师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于年建校,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主要培养监狱、公安、法律类应用型、技能型警务人才,是兵团唯一的警察院校。
当前,*生产建设兵团*委正在全力推进学校向南发展和升本工作。南迁校区位于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占地亩,一期工程计划年9月投入使用。在全面推进南迁校区建设的同时,已同步启动学校升本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年度兵团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名。需求专业及岗位设置详见《年度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7月20日。招聘其他环节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教授、研究员等),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取得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含讲师)。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为年7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条件。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良好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人。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警校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岗位要求*治面貌为中共*员(含预备*员)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5)《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牵头兵团警校按照岗位条件、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表》,审查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笔试和面试
1.报名辅导员、机关管理岗位以及各部门“引进教师岗1”的人员须参加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排名,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辅导员和机关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各部门“引进教师岗1”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分。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试讲主题、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情况自行确定,可使用PPT等形式进行展示。试讲结束后进行5分钟的现场答辩,考官提出2个专业问题由参加面试人员现场作答。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形成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个人承担每人80元的笔试考试费,由智联招聘公司收取。
2.除上述辅导员和机关管理岗位以及各部门“引进教师岗1”的岗位外,其余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毕业院校、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工作经历等条件,按不高于1:5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形式进行,具体面试要求与“引进教师岗1”一致。考生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宣布,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当地有二级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相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如本人自愿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牵头兵团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书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兵团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警校
年应届毕业生截至年7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到岗后,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查表》等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人才招聘、引进的待遇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研究员等)提供一套面积平方米左右住房,社会科学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年收入不低于24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等)和博士研究生提供一套面积平方米左右住房,社会科学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年收入不低于20万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讲师等)和硕士研究生提供一套面积90平方米左右住房,社会科学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年收入不低于16万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提供公寓房一套,年收入不低于14万元。管理岗位年收入不低于12万元。以上收入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及贡献,考核后发放。
九、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监察处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与应聘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招聘有关事项
(一)*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新德
易国才
联系-
(二)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磊
*凯
联系-8014
(三)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转或罗老师、王老师
(四)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兵团警校
2.本《招聘公告》由兵团警校*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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