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教师40名
一、基本条件
(一)爱国爱*,忠诚民办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能力强,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高级职称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具有企业行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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