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正式实施一周年,为贯彻落实“两法”,践行为民宗旨,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5月30日,图木舒克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和公益诉讼检察部的检察人员,对辖区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守护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在开展专项检查之前,我院对辖区学校周边18户商超、文体店、书店、饮品店、食品店进行摸排,制定校园周边商户调查表,抽调3人组成调查组。重点检查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劣质“五毛食品”、“三无”商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情形。
在检查过程中,检察人员采取当面询问、现场抽查等方式发现,校园周边5户商家存在销售“三无”食品、食品用品混放、过期食品、无健康证等情形。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检察人员进行了现场法治教育宣传,并告知要依法规范经营,同时我院将及时梳理线索,通过与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诉前磋商和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着力推进整治整改,确保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能落地解决。
少年强则国强。近年来,图木舒克市人民检察院紧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未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通过“护花育苗、舌尖安全”等为民行动举措,强化责任担当,与相关部门合力共治,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未成年构建安全、有序、绿色的校园周边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撰稿人:吾普尔·买合木提、孙雅婷
初审人:王浩
复审人:葛蓉、张白杨
终审人:李大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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